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对照《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2018年度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9月30日以前竣工并已投入使用的市政建设工程。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市政优质工程奖”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
2、申报“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须获得市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励。
3、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报送市市政工程协会。
4、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受理申报,5月底我局将会同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规模标准
1、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线、桥梁、沟河整治:单位工程造价≥ 1000万元。
2、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3000万元。
3、垃圾填埋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2000万元。
4、泵站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2000万元。
5、城市照明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300万元。
参建单位工作量≥ 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1000万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其他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仍按《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盐市建字〔2009〕206号)文件执行。
2、“市政优质工程奖”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请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市政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编制指南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和反映工程状况的影像资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城建处,王 强,联系电话:88423535;盐城市市政工程协会,王志洲,联系电话:1590510159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申报单位承诺书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