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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对照《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2018年度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9月30日以前竣工并已投入使用的市政建设工程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市政优质工程”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

2、申报“市政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须获得市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励。

3、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报送市市政工程协会。

4、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受理申报,5月底我局将会同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规模标准

1、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线、桥梁、沟河整治:单位工程造价 1000万元。

2、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3000万元。

3、垃圾填埋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2000万元。

4、泵站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2000万元。

5、城市照明工程:单位工程造价 300万元。

参建单位工作量 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1000万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的其他相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仍按《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盐市建字〔2009〕206号文件执行。

2、“市政优质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请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市政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编制指南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和反映工程状况的影像资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城建处,王 强,联系电话:88423535;盐城市市政工程协会,王志洲,联系电话:1590510159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盐城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申报单位承诺书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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