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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建安监〔2017〕1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局(分局):

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16起死亡16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频发态势,确保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将于11月下旬联合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办〔2017〕35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系挂安全带、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情况;

3、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模板搭拆作业、起重机械装拆顶升施工作业以及卸料平台搭设与围护、楼层各临边、电梯井口、通道口、楼道口、预留洞口等防护情况;

4、高处作业前,企业是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再行作业;高处作业时,是否按方案施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5、企业是否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作业前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体检合格、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防范高处坠落监管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监管台帐建立及落实整改情况。

二、督查时间

初定于11月22日至30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小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响水、滨海、阜宁、建湖、亭湖、开发区

组 长:许立设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周 鑫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顾帮建   市安监局安监支队大队长

      刘 杰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孙 亚   市建筑安全专家

第二组:东台、大丰、射阳、盐都、城南新区、市直

组 长:叶小强   市城建局副局长

成 员:许金彪   市安监局工会主席

      徐 骏   市城建局安全生产监督处处长  

      王玉玉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事员

童万成   市建筑安全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抽查施工现场、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每个地区检查2个在建工程,请各地准备好本地区在建项目清单,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

(三)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明确1名督查活动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号码于11月20日(星期一)前报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处。联系人:崔丹,联系电话:88423877,电子邮箱:ycjsaqjd@163.com

特此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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