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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4-1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建建筑201817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建筑施工节后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8〕8号)文件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3月28日至30日,我局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各县(市、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复工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复工安全检查情况、建立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台帐情况等,二是在各地随机抽查共24个在建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现场扬尘控制是否到位等,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4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均能够按照省厅和市局文件要求对春节后复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强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且处于可控状态,其中城南新区节后复工部署、检查工作和台帐建立较好。对在本次受检工程项目中发现存在问题(详见附件),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复查。各地督促整改的情况请于4月16日前书面报送我局建筑业处。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复工后未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未按照要求组织复工安全检查,无检查、整改记录,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甚至个别项目未进行节后复工安全教育;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复工准备不足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未严格排查就允许复工。

(二)实体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架体与墙体间距偏大,部分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偏少,剪刀撑未规范设置到位,开口处未采取加固措施;二是临时用电使用混乱,未做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总配电房设置不规范,箱体内接零接地未到位,施工机械无专用开关箱,私拉乱接现象较多;三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定期保养和日常维护,塔吊基础积水未及时抽排,吊物料斗吊环使用螺纹杆;四是现场安全通道未规范搭设,部分加工区无防护棚,楼层内马槽、临边、电梯井防护不到位;五是消防管控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堆放材料,楼梯口无应急照明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控不到位。个别项目扬尘控制不力,场地内道路积灰较多,裸土堆积未覆盖,车辆进出未冲洗并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物料堆放较混乱,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偏高,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同时要督促企业根据《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盐建建筑〔2016〕52号)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实施重点监管。各地要督促企业有效实施制度化、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在督促企业加强自主管理的同时,加大服务指导频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积极引导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不断完善监督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工程参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细抓“排查”、重抓“整改”、严抓“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严惩的同时,一律列入“黑名单”。

 

附件:受检工程项目存在问题一览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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