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建筑〔2018〕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省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省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现将《省实施细则(试行)》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的需要,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需要,也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能够将项目的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企业的标准化考评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相结合,将项目的标准化考评与项目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可以充分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二、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从2018年5月1日起,凡我市新开工工程项目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待“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后,工程项目都必须纳入“省监管信息系统”实施监管,未纳入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一律视为不合格。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和信息化工作,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省实施细则(试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32/TJ218-2017)、《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指南》、《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手册》、《江苏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检查表》等,确保本地区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开展。
三、扎实做好“省标准化星级工地”和市级标准化工地的申报、考评工作
根据省厅对省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推荐数量、申报规模、检查标准的调整,从今年开始,我市市级标化工地的检查标准将统一按省住建厅标准执行。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盐城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26号)要求,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严把申报规模关和法定程序关,强化过程监管。对目标创建项目中施工进度达40%以上的,对照《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检查表》进行自查打分,凡项目考评分值在75分以上的,填写《盐城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月度适检项目检查汇总表》,于每月10日前将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局建筑业处。
市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推荐项目的进度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考评,对符合市级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的达标项目,每半年发文公布一次,并对创建“省标准化星级工地”目标的项目,结合考评分值和省厅每年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推荐上报省住建厅。
附件: 1、《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2、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星级工地申报规模
3、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检查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