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苏建函科〔2013〕835号),现予以转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