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掌握全市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规范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我局将于9月中旬—下旬开展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长:魏 炜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员:张阿龙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
计处处长
姚秀琴 盐城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
理办公室主任
张 进 盐城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
理办公室副主任
束长春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副主任
王志佐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张蕾蕾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
计处办事员
二、检查时间
2016年9月中旬—下旬,各县(市)检查时间1天,各区检查时间半天,初定日程为:
9月12日(星期一),盐都区、城南新区;
9月13日(星期二),亭湖区、市经济开发区。
9月19日(星期一),东台市;
9月20日(星期二),大丰区;
9月21日(星期三),射阳县;
9月22日(星期四),响水县;
9月23日(星期五),滨海县;
9月26日(星期一),阜宁县;
9月27日(星期二),建湖县;
如遇特殊情况,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新建绿色建筑。包括:绿色建筑推进措施,年度新建绿色建筑数量及比例,新增二星级绿色建筑数量及比例,申报绿色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情况。
2、新建建筑节能。包括:建筑节能监管措施,新建节能建筑面积及完成情况。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面积、浅层地能应用面积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4、节能运行监管:建筑能耗统计项目、能源审计项目、新增能耗分项计量及上传项目,工作措施。
5、建筑能效测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测评和标识情况及工作措施。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7、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8、示范工作。绿色建筑示范区和各类示范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二)工程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标准情况。抽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情况。
(三)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情况。
1、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执行情况;
2、施工图审查模式及合法性、规范性,审查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勘察设计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5、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的市场行为。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印证材料、现场检查、意见反馈方式。各县(市)上午检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台帐、工程项目实体和资料,下午检查图审机构现场及相关管理台帐、检查意见交流反馈;各区主要检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工程项目实体和资料,交流反馈。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项目为2015年元月1日以后开工且进入装饰阶段的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各1项,各县(市、区)请将2015年以后开工的项目清单电子档于9月6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邮箱:yckysjc@126.com),以便尽快将抽查项目告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资料准备。
五、提供资料要求
(一)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提供监管台帐,带至交流会议室。受检项目现场提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检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资料,包括:绿色建筑策划书、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报审表、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意见、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空调设备、电气)、节能计算报告书、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节能材料进场验收单、检测报告、绿色建筑分部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等。
(二)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检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与受检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参加项目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3;
4、参加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参加项目的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6、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7、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复印件;
8、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图审查管理台帐。检查现场提供,包括审查依据、程序、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档案资料等。
(四)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资料。
1、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图纸及相关计算书,图纸分专业整理归类);
2、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3、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意见;
4、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贴在文字材料档案盒上),格式详见附件4。
上述资料由承接相应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图审机构统一集中报送(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由勘察单位报送至委托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9月9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六、其它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指派专人负责检查资料上报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和相关部门、图审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本次检查由我局组织实施,盐城市勘察设计协会协助(主要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审查及汇总)。
附件:1、2016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检查表
2、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检查表
3、参加(项目名称)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