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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市2016年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建科研【2016】5号
发布时间: 2016-03-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盐城市2016年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5日

 

 

 

 

 

2016年盐城市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

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人居环境改善电视电话会议、省住建厅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会议和盐城市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工作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全面布置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建设科技进步、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为此,制定全市2016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大统筹”统揽全局,以“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为总定位,以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集约、绿色、智能、低碳”八字方针,主动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要求,继续突出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创意设计、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加强改革创新、强化科技引领、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更具特色、更加生态的新盐城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建设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100%,新建二星级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面积400万M2以上,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200万M2以上,运行标识项目10项以上。新建民用建筑一律执行建筑节能65%的标准,鼓励工业建筑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推行能效测评制度,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提高建筑能效标准。扎实有效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智慧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四新”成果,促进全市建设行业绿色发展。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

三、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一是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监管,完善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的配套制度,健全从设计、审查、施工到竣工验收及备案的闭合监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二是依法开展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严格进行能效测评,建立建筑能效测评单位及人员备案制度,规范测评机构和人员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加强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作用,做好平台维护管理和数据上传对接服务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建筑运行节能水平。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各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突出抓好新建重点建筑能耗监测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督促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 M2的公共建筑安装具有数据远传功能的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将所采集的能耗情况连续实时上传至市级建筑能耗平台。开展典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研究,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提升建筑能效。

2.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完成《盐城市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规发[2013]7号)文件规定,细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监管制度,确保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和运行标识项目发展,新建5万M2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片区、1万M2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10万M2的居住区、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加大绿色建筑科研投入,继续按照区域集成示范为主、项目示范为辅的方式,开展超低能耗被动式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和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创建等试点示范工作,全方位推动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突出抓好盐城市区、城南新区、大丰区、阜宁县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区)建设,力争2016年底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3、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市区既有建筑节能调查摸底,摸清建筑类型、建造年代及建筑能耗现状,依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编制《盐城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根据规划有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同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重点抓好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对计划进行改造或装修的工程进行同步节能改造;会同房管、城管等部门,结合旧城改造、小区出新同步推进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因地制宜进行外墙、门窗、屋面节能改造。会同财政部门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扶持政策,将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和项目适当倾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督查考核,对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

4、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新建建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监管,将其纳入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和建筑节能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规发[2013]7号)等法规、规范、规定,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土壤源热泵、水源热泵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确保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住宅、宾馆、医院、学校、体育馆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5.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发挥设计龙头作用,培育2家以上具有建筑产业现代化集成设计能力的设计企业,扶持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研发基地;发挥标准支撑作用,做好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宣贯工作。

6.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快速推进试点创建工作,配合省厅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地区目标任务考核,督促指导城南新区加强创建的各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提升创建质量,推广可复制可实施的先进做法。

7.加强建设科技创新和“四新”成果推广应用。建立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更好地发挥建设科技对行业发展的创新驱动作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促进作用,引领和推动行业创业创新,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墙材、散装水泥、预拌砼、预拌砂浆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8.加强勘察设计创新。围绕“书香江苏”主题,配合省住建厅组织本市设计单位积极参与第三届江苏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建筑专项竞赛。针对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BIM等热点领域,引导设计单位创新设计机制,提升勘察设计企业的创新意识。组织2016年度全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配合省住建厅开展2016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竞赛、省“四优”评选工作、江苏省设计大师评选和注册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9.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完善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四库一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做好“设计管理系统”与“图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形成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与质量行为监管的联动机制。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检查,组织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抽查工作。加强全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制度和按期上报备案信息,及时发现查处勘察设计单位挂靠资质勘察设计、超资质勘察设计、乱签字、人员配备不齐、三级校审制度不健全、盲目压价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勘察设计质量的行为。

10.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贯彻落实第13号部长令精神,完善施工图审查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整合施工图审查机构,着重抓好审查机构认定、审查人员管理、单位制度建设和审查质量管理四方面工作。利用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加强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并纠正无资质或超资质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质量行为监管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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