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2016年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和
勘察设计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盐建科研〔2016〕26号)要求,2016年9月中、下旬,我局组织检查组,通过查阅印证材料、抽查工程项目、现场质询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本级相关单位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管、施工图审查进行了检查评价。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2016年,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坚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推进绿色生态城市建设作为促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保持平稳发展。
1、基本完成时序进度目标。根据年初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各地上报的数据分析,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进度,有些指标已突破全年目标。建筑节能方面,全市累计完成新建建筑节能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住宅341万平方米,公建164万平方米),总节能量达6.3万吨标煤,市本级、盐都区、亭湖区、城南新区、东台市、滨海县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绿色建筑方面,我市已申报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106项,建筑面积919.96万平方米。其中今年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17项,建筑面积144.66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标识项目面积79.7万平方米。总体上看,市本级、盐都区、城南新区、亭湖区、大丰区、阜宁县绿色建筑推进力度相对较大,其他县(市、区)相对滞后。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全市累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达21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8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6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太阳能光热及地源热泵等类型,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本级、盐都区、亭湖区、城南新区、东台市、阜宁县、建湖县超额完成任务。射阳县东都天润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投入使用情况良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全市上下多措并举,努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出新和环境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学校翻新改造等有利时机,以屋面、外墙、门窗等部位为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其它专项工作方面,全市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3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正在按实施方案推进,盐城市区和阜宁县城南新区示范区有望年底通过验收,市区城南新区示范区验收正在进行提档升级,大丰已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新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7项;46个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建项目安装了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实现了能耗数据上传;新增年度能耗统计项目50项,其中市本级、大丰区、城南新区完成情况较好;全市推广建筑节能及绿色建材等科技成果7项。
2、对绿色建筑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利用节能宣传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灯箱、橱窗广泛宣传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城乡建设局邀请了省住建厅标准站在盐举办了《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对绿色建筑的概念、意义有了较深的认识,对《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相关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建立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沟通和协调。各地能够及时贯彻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相关处室和单位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部分县(市、区)还根据我局下发的《盐城市2016年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工作要点》和《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分层分级抓落实。
4、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区、大丰区、东台市、射阳县等地区实现了从绿色建筑策划、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节能材料备案、商品房节能公示、节能施工和监理专项方案审查、专项验收及备案、专项质量监督等全过程闭合管理。市及部分县(区)还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勘察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1、勘察设计总体质量较好。本次抽查的工程项目勘察报告大多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设计计算书、图纸资料较齐全,建筑大样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范、标准,管理严格,制度健全,从业行为较为规范。
2、施工图设计审查较为规范。全市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审查人员认真负责,审查判定较为慎重,审查意见格式规范;审查把关认真、意见明确,审查意见与变更、修改均能闭合,审查资料较完善。被抽查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建筑、结构专业绝大多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都经过施工图审查得到了纠正。部分县无资质施工图审查的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杜绝,原有管理人员主要承担施工图政策性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送审协调衔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方面。
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省要求相比,与苏南等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认识尚未完全到位。部分县(市、区)相关部门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措施和方法单一,监管不到位。在全国乃至全省立法从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大环境下,响水县双语学校城东校区还发生设计和施工不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标准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严肃处理,消除恶劣影响,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不够规范。一是部分地区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源头把关不严,建湖、阜宁、滨海、响水县住建局因无施工图审查认定资格停止施工图审查后,对送出去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还未建立从绿色建筑方案策划、审查和专项设计审查备案机制,对本地新建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心中无数。二是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措施和施工质量存在缺陷,部分项目飘窗、阳台底板和顶板、车库顶棚、底层地面、门窗洞口等冷桥部位未加处理,外遮阳、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分项计量装置未按设计要求实施到位。三是部分地区建筑节能检测工作还未跟上,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未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抽样检测,复试批次不够、检测指标不全,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四是部分项目随意进行绿色与节能措施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未按要求报送原图审机构审查,从而降低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标准。
3、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统计工作还不到位。部分县(市、区)信息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责任不够明确,需要加强业务学习。
4、任务分解中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节能运行监管、能效标识、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示范区及示范项目建设对照年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二)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方面。
通过此次抽查,发现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及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方面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勘察设计质量方面。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方面设计疏漏较多。主要问题为:绿色设计专篇未按2015年新版格式,绿色设计专篇中没有结构专篇,未按要求设计可再生能源;墙体材料导热系数、low-e玻璃的透光性未标明等等;部分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修改敷衍了事,设计修改深度不够。
2、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方面。个别勘察设计单位未报送检查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检查材料;部分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单项工程资质核验表)中的人员与勘察设计文件签名人员不符;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勘察设计文件签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有的跨专业校对或审核,等等。
3、施工图审查方面。审查质量参差不齐,一、二类审图机构审查质量差距明显。二类审图机构普遍存在专职审查专业人员偏少,射阳县审图中心暖通空调等专业无专职审图人员。有些审查人员对规范理解不够,对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深度等问题的把握不清晰,大丰区图审中心存在强条漏审现象。东台、大丰、射阳图审机构对绿色建筑把关不严,大部分被抽查项目缺绿色建筑策划书、方案审查意见、设计专篇。特别是东台市图审中心对该市城东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施工图设计初步审查时提出需补充太阳能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设计,但复审时擅自同意取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广泛深入学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宣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节能意识、守法意识,增强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标准自觉性、主动性。
2、督促整改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办督促各相关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照通报附件中抽查项目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改。响水县住建局对响水县双语学校东校区违法责任主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东台市、大丰区、射阳县住建局对东台、大丰、射阳图审机构错审、漏审、把关不严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认真排查整改,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条的苏州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南通原点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苏州一科科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阜宁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对东台市碧桂园小区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不配合检查、未提供受检资料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说明并补送相关资料。整改和处理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3、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全市建设系统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动作为,认真谋划,细化措施,强化监管,从严抓实抓好。严格按照《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规发[2013]7号)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方案策划、专家论证、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把关,严格控制绿色建筑星级建设标准,确保绿色建筑和节能要求在设计环节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着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标识申报、能效测评、节能运行监管、绿色建筑示范等重点、难点工作,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4、强化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本地区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在本地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动态管理,加大现场作业的抽查力度,严肃查处挂靠和超资质勘察设计、未勘察编制假报告、从业人员不符合条件、勘察设计文件乱签字、三级校审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完善审查程序,充实各专业审查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审图质量,减少错审、漏审概率。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充分发挥设计龙头把关作用,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生态政策,把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标准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重中之重,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和合格证。未具备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地区,要坚决杜绝无资格审图违规行为,并建立完善本地建设工程施工图送审机制,制定绿色建筑方案审查和专项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方案和专项设计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2、2016年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质量存在问题汇总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