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创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盐建科研〔2014〕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盐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盐建科研〔2017〕22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拟定了2017年度盐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补助项目39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获补助资金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城乡建设局
张蕾蕾 88423663
市财政局 王从新 80501246
附件:2017年度盐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