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站内搜索 后台
关于公布《盐城市市区2018年度城镇住房发展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建征开〔2018〕2号

 

关于公布盐城市市区2018年度城镇住房

发展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建设局),市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推进“十三五”期间盐城市市区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落实,我们根据市区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计划安排,结合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合同约定项目开发时序,会同各有关单位对项目开发计划进行认真地梳理、核实,编制了《盐城市市区2018年城镇住房发展计划》。为做好项目开发计划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现将市区2018年城镇住房发展计划予以公布,请各地主管部门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落实有关单位责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齐抓共管。要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企业联系制度,市区主管部门将会同各地加大项目开发督查指导力度,保障年内市区城镇住房发展计划任务顺利有序完成。

二、强化综合开发,完善项目配套各地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住房项目发展计划,加快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建设进度,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尽快实施中心城区教育、医疗服务、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建设工作,为市区城镇住房项目顺利开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在确保居住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开发节奏,进一步提高住区的绿色化、适老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打造出更加宜人宜居的内部配套环境。

三、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工作成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主动与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对接沟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发现问题,帮助企业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推动住房发展计划的有效落实。要加大对已经申报省级适老住区的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指导力度,引导开发企业不断提高成品住房新开工比例,把控当前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条件,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区在住房发展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企业开发计划有增减变化时,请在年内每季度末上传季度开、竣工报表时一并反映。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与综合开发处王辉、潘慧玲,办公电话(传真):88423131。

以上通知,希认真抓好落实。

 

附:《盐城市市区2018年城镇住房发展计划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9日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关  闭】
版权所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邮编:224005 传 真:0515-88423722 电话:0515-88423711 Email:web@yccin.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0512号
今日访问:00032987
历史访问:002987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