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明电[2018]26号
关于组织开展新建适老宜居住区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
为积极开展新建康居宜居住区开发建设,着力推进新建适老宜居示范住区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全省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18年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2016年以来,在建(或已竣工)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上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区。
二、测评标准
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的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三、测评资料
(一)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相关建筑设计图、道路及竖向设
计图、绿化景观及广场铺装图等,已竣工的同时提供运行和体现住区特色的相关图片资料。
(二)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测评表(详见附件2)。
四、组织测评
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测评工作先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评,自评表及相关资料送属地主管部门,由属地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测评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按评价指标规定要求对企业自评事项分数进行修正,修正汇总表后(详见附件3),正式行文向市城乡建设局推荐上报。
五、结果应用
(一)对推荐测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项目,将按省厅要求推荐省级适老宜居试点示范项目;
(二)对推荐测评分数达到70-90分的项目,市局组织资料复核、现场踏看等方式进行确认,并将其列入市级适老宜居试点示范项目名录;
(三)对推荐测评分数未达到70分以下的项目,建议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列入县级适老宜居试点示范培育项目。
此次组织开展新建(或竣工)的适老宜居试点示范住区测评,将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依据。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测评工作,真正把示范作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推荐上来,确保试点示范项目质量。
(二)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材料采取电子文档和和纸质材料(适老自评表、汇总表)并行报送的方式,由各地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主管部门cqkfc@163.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市房产大厦1612室(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征开处)。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联系人:潘慧玲,联系电话(兼传真):88423131。
附件:1、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评价指标(试行)
2、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测评表
3、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汇总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项目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评价指标(试行)
序号 |
事项 |
指标要求 |
分值 |
1 |
选址及布局 |
1、新建住区基地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院、老年大学(或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等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的地段。 |
5 |
2、新建住区选址在地势平坦、自然环境较好、排水通畅、阳光充足、通风良好、远离噪音源、污染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地的地段。 |
5 |
3、居住或适老用房建筑的间距不低于冬至日间照2h的标准。 |
5 |
2 |
道路交通组织 |
1、居住建筑单元出入口及养老服务用房主要出入口能保证救护车辆通达停靠。 * |
5 |
2、居住(小)区内主要道路设计人车分流,或进行人行地上、车行地下交通组织设计。机动车道路采用低噪或降噪路面,并设置限速行驶标识和路面减速设施。 * |
5 |
3、步行道路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净宽不小于1.2米。步行道路坡度小于2.5%,路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 |
5 |
4、地下停车库(场)人行与建筑电梯实施无障碍连通。 * |
5 |
5、地上、地下设有无障碍机动车位,并预留机动车充电桩安装条件。 |
2 |
6、非机动车停车场满足遮雨、遮阳要求,设置电动车的充电装置。 |
1 |
3 |
绿化及场地设施 |
1、居住(小)区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 * |
5 |
2、绿化选用地方树种以乔木为主,树下净空不低于2.20米。 |
2 |
3、观赏水体深度大于0.5米时,设安全防护措施。 * |
2 |
4、有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和娱乐的活动场地,场地位置采光、通风良好,有防烈日暴晒或寒风侵袭等遮挡设施(如大乔木遮阳、四周乔灌植物围合、张拉幕等)。场地内设健身器材、休息木座椅等设施。 * |
8 |
5、活动场地平坦,有坡度时坡度不大于2.5%。场地之间的坡度大于2.5%,设局部台阶、轮椅坡道及扶手。 * |
5 |
6、集中活动场地附近设置附件式公共无障碍厕所。 * |
5 |
7、步行道路、活动场地、台阶等设施设置照明设施。* |
1 |
序号 |
事项 |
指标要求 |
分值 |
4 |
室外走道、台阶 |
1、室外坡道的临空侧设置栏杆和扶手,并设安全阻挡措施。 |
2 |
2、室外台阶同时设轮椅坡道,台阶踏步不少于2步,踏步宽不小于0.32米,高不大于0.13米,台阶净宽不小于0.9米。 |
2 |
5 |
适老服务用房设置 |
1、按每百户不小于20平方米独立配置居家养老服务房,或在社区活动用房中进行配置。 * |
10 |
2、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具备康复护理、日间照料床位、文化活动,以及助餐、居家服务等功能。 |
10 |
6 |
电梯设置 |
1、多层住宅配套电梯。 * |
5 |
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居住或适老用房建筑,每单元或主要出入口电梯设置不少于两台,其中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
5 |
7 |
环境综合营造 |
1、住区休闲空间有良好采光环境,有助于居民户外活动,小品设施未采用大面积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活动场地无炫光。 |
2 |
2、住区建筑排列有利于自然通风,未形成过于封闭的围合空间,疏密有致,通透开敞。 |
2 |
3、住区环境设计考虑背景音乐增强居住生活情趣。 * |
2 |
4、住区内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设置垃圾收集装置,防止垃圾及卫生设备气味的放。 * |
2 |
5、住区建筑形体、材质、色彩具有个性特征和可识别性。 |
2 |
说明:打“*”为适老宜居住区常规测评事项。
附件2
项目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测评表
序号 |
事项 |
指标要求 |
分值 |
1 |
选址及布局 |
1、新建住区基地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院、老年大学(或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等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的地段。 |
|
2、新建住区选址在地势平坦、自然环境较好、排水通畅、阳光充足、通风良好、远离噪音源、污染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地的地段。 |
|
3、居住或适老用房建筑的间距不低于冬至日间照2h的标准。 |
|
2 |
道路交通
组织 |
1、居住建筑单元出入口及养老服务用房主要出入口能保证救护车辆通达停靠。 |
|
2、居住(小)区内主要道路设计人车分流,或进行人行地上、车行地下交通组织设计。机动车道路采用低噪或降噪路面,并设置限速行驶标识和路面减速设施。 |
|
3、步行道路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净宽不小于1.2米。步行道路坡度小于2.5%,路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
|
4、地下停车库(场)人行与建筑电梯实施无障碍连通。 |
|
5、地上、地下设有无障碍机动车位,并预留机动车充电桩安装条件。 |
|
6、非机动车停车场满足遮雨、遮阳要求,设置电动车的充电装置。 |
|
3 |
绿化及场地
设施 |
1、居住(小)区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0%。 |
|
2、绿化选用地方树种以乔木为主,树下净空不低于2.20米。 |
|
3、观赏水体深度大于0.5米时,设安全防护措施。 |
|
4、有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和娱乐的活动场地,场地位置采光、通风良好,有防烈日暴晒或寒风侵袭等遮挡设施(如大乔木遮阳、四周乔灌植物围合、张拉幕等)。场地内设健身器材、休息木座椅等设施。 |
|
序号 |
事项 |
指标要求 |
分值 |
3 |
绿化及场地设施 |
5、活动场地平坦,有坡度时坡度不大于2.5%。场地之间的坡度大于2.5%,设局部台阶、轮椅坡道及扶手。 |
|
6、集中活动场地附近设置附件式公共无障碍厕所。 |
|
7、步行道路、活动场地、台阶等设施设置照明设施。 |
|
4 |
室外走道、
台阶 |
1、室外坡道的临空侧设置栏杆和扶手,并设安全阻挡措施。 |
|
2、室外台阶同时设轮椅坡道,台阶踏步不少于2步,踏步宽不小于0.32米,高不大于0.13米,台阶净宽不小于0.9米。 |
|
5 |
适老服务用房设置 |
1、按每百户不小于20平方米独立配置居家养老服务房,或在社区活动用房中进行配置。 |
|
2、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具备康复护理、日间照料床位、文化活动,以及助餐、居家服务等功能。 |
|
6 |
电梯设置 |
1、多层住宅配套电梯。 |
|
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居住或适老用房建筑,每单元或主要出入口电梯设置不少于两台,其中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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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境综合
营造 |
1、住区休闲空间有良好采光环境,有助于居民户外活动,小品设施未采用大面积金属玻璃等高反射性材料,活动场地无炫光。 |
|
2、住区建筑排列有利于自然通风,未形成过于封闭的围合空间,疏密有致,通透开敞。 |
|
3、住区环境设计考虑背景音乐增强居住生活情趣。 |
|
4、住区内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设置垃圾收集装置,防止垃圾及卫生设备气味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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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区建筑形体、材质、色彩具有个性特征和可识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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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建(或竣工)适老宜居住区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单位 |
总分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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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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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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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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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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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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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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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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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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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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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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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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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