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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建建筑201853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建设一局、二局,市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亭湖区保利紫湖文苑项目和大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相继发生坠落亡人事故,再次给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当前我市正值高温汛期,雷电、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同时也是建筑施工生产的高峰期,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安委会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思想解放大讨论、安全大宣传、执法大提升、隐患大排查、项目大清理“五大专项行动”,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牢抓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及时研究解决本项目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整改

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坍塌事故等伤害为防护的重点,切实做好基坑、基槽的排水、放坡支护和监测工作;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要及时处理脚手架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等恶劣天气,须立即停止户外作业。

2、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标准要求,检查线路、闸具是否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设备防雨设施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乱扯乱拉现象。恶劣天气时,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及时切断,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尤其要重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加强防暑降温消防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7摄氏度时,应停止露天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和用火监护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加强省市安全生产专家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省市安全生产专家检查情况通报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着不让地抓好专家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被查单位要针对专家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做到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专家检查安全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导,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实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对仍拒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确保专家检查隐患的及时整改。         

三、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恶劣天气预警预报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储备救灾物资。在极端高温、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应督促指导企业提早做好高温、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迅速、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

以上通知,希即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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