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八届人大、政协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盐建法规〔2018〕2号
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0件,其中人大建议19件(主办件14件、协办件5件),政协提案41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29件)。现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承办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工作大局,以履职、民主、务实为原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科学汲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使办理过程成为调查研究、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过程,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承办处室、单位要按时序进度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努力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特别是承担主办件任务的处室(单位)在答复前必须与代表委员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商解决办法。5月15日前完成所有协办件答复,6月15日前完成主办件答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处室将协办件答复(格式见附件3、5,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经处室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局法规处统一汇总。5月20日前,局法规处将所有协办件的正式答复在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上传提交。
2、6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处室将主办件答复(格式见附件2、4,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经处室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局法规处统一汇总。6月20日前,局法规处将所有主办件的正式答复在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上传提交。
3、6月28日前局法规处,将所有正式答复寄送至代表、委员,并抄送至市人大人代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承办单位、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各自承办的建议提案安排专人办理答复,使办理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坚决克服文来文往、避实就虚的应付式作风。
2、要坚持“四步法”,即办理前期联系沟通,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诉求;办理中征求意见,必要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形成拟办意见后,还需征求代表意见并作完善;办理结果正式答复代表、委员时,要主动接受其反馈意见,并作为是否满意的依据。
3、要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主办件和协办件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主、协办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办理任务。对需要跨年度办理的重点建议提案,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有效推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
4、要注重办理质量,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不讲虚话套话,力求虑心诚恳。每份答复意见应有单位、处室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签字,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办复。在办理建议、提案答复时,请在答复件第一页右上角打“×”处标明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应在首页右上角注明是否可以公开,会办意见也必须对是否可以公开进行标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方式全文公开,并切实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局法规处联系人:陈凌云,联系电话:88151220,电子邮箱:ycjsfz502@126.com。
附件:1、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任务分解表
2、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答复格式
3、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答复格式
4、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答复格式
5、市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答复格式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3日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