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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系统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建法规20183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1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深化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化解矛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城乡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为“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服务保障。

一、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助推政府立法,着力制度完善。根据中共盐城市委转发《中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盐发〔201722号)文件精神,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积极进行行业立法探索,成立局立法调研小组,全面调研、计划起草《盐城市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积极调研、探索《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条例》,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助推碧水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调研、探索《盐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开展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和清理工作。加强对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规范开展局2016年度以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工作,对现行有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实施情况,按需进行清理,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法治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报市法制办备案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程序法定决策。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聘请精通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理论和实务的律师精英团体为局系统法律顾问,推动完善全系统行政管理方式,参与行政重大决策,严格把关局各项制度规范制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作建设,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充分发挥。

二、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铸就夯实基础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依法遵循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回避、重大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流程规范。抓好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做到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证可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培养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执法队伍。

(二)配合做好审改工作。全力配合市审改办做好审改工作的相关法律审查工作,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完善局行政权力清单,加快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公开相关要素信息,促进权力、责任“双清单”无缝衔接。全面落实《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列入“双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项目全部实施双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

(三)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投诉等制度,通过自查自纠、专题分析讨论,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权力规范、透明、高效、廉洁运行。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重视网络监督,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三、切实强化法治学习思维,为推进依法行政营造法制氛围

(一)统筹规划法制宣传。积极推进局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深入开展“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法制培训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并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坚持依法用权,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

(三)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及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思维、执法理念和手段,切实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的贯彻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学习与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执法风采,将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作为法制工作的基础和延伸,营造出有利于城乡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一)认真办理建议、提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审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摸清工作底数,主动与建议人、提案人沟通,努力给予专业、详尽的解释。通过科学吸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使办理过程成为调查研究、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过程,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努力实现代表委员对我局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100%

(二)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作用。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局系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对重大疑难矛盾隐患实行专案负责、跟踪督办、限期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

(三)大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试行工作,拟制定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先行调解,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审理,采用书面审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努力减少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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