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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3-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行使依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根据2005年<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建设主管部门签定特许经营协议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信证明;

3、相应的设备目录及购买证明材料;

4、生产、服务、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花名册及任职文件、职称证书;

5、企业经营方案。

 

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信证明;

3、相应的设备目录及购买证明材料;

4、生产、服务、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花名册及任职文件、职称证书;

5、企业经营方案。

 

流程图:

管道燃气经营许可-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地点:

盐城市燃气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5-881629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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