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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3-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行使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中第111项规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申请表;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3、站点内设施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营业制度;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1、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申请表;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3、站点内设施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营业制度;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流程图:

瓶装燃气供应许可-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地点:

盐城市燃气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5-881629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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