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中第111项规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申请表;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3、站点内设施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营业制度;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1、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申请表;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
3、站点内设施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营业制度;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地点:
盐城市燃气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5-881629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