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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6-03-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行使依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1、发改委部门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

2、规划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批准文件;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4、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委托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委托设计合同;

7、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8、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申请材料:

1、发改委部门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

2、规划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批准文件;

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4、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委托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委托设计合同;

7、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8、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流程图:

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地点:

盐城市燃气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5-881629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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