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省住房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安管人员”部分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15]639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条件:
一 、A、B、C三类人员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注意事项:考试报名人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申报资格条件对报名人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企业审核结论负责。企业审核合格的,考试报名人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的“行业监管平台”进入企业管理系统进行“三类人员”考核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为:先录入人员信息,上报后刷身份证,再打印申请表。(要确保申请表上有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头像)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在报名截止之日前10天内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各区主管部门(除A类)原件对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后留存:
1、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报名统计表
2、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试报名申请表(平台系统自动生成)
3、身份证原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5、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书执业资格证书。
二、时间要求
盐城地区安管人员A类、B类、C1类、C2类无纸化考核请于“监管平台2.0”申请,上传相关附件后选择考点提交至初审状态。盐城地区安管人员报名时间为每月8日前截止当月批次,各企业于每月8日(如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天为限)下午15点前至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报名材料审核,逾期概不受理。请各企业保证报名材料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公开曝光和追责。
各企业考生培训后请于“监管平台2.0”选择考试场次(只有选择到考试场次的考试,方可参加相应场次的安管人员考试,如遇当月场次无座,可于下月选择考试场次)。
安管人员培训缴费于每月15日至16日在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市高职园区学海路28号) 二号楼教学楼南一楼101室缴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缴费联系人:顾老师 15365779897。
三、准考证
考试前三天由考生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平台2.0”系统自行打印。
四、注销指南
申请材料:证书注销申请表。
相关流程:需要注销申请的,在原公司监管平台2.0申请注销,有相应主管部门初审,由省厅终审。
五、单位变更指南
申请材料:原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件、原单位解聘证明文件、新单位聘用证明文件、单位调动申请表;
相关流程:在原单位监管平台上传办理后的所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无效)。新调入单位在监管平台上接收调入人员信息,否则主管部门审核平台上看不到审核人信息,则无法审批;
六、延期申报及受理
建设局许可处(主项建筑类)、城建处(主项市政类)
三类人员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需携延期汇总表及有效期以内的三类人员证书(证书有效期在单月培训合格前到期的概不受理,请企业重新申报安管人员考核)至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名继续教育学习并同时企业在监管平台2.0上报延期申请。
单月24日15点前均可将需要参加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名单汇总至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后参加校苑培训且合格,凡未在三类人员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企业或未培训同时在监管平台2.0上报延期申请任务及身份证未刷的企业,出现三类人员证书过期失效的均需重新报名参加三类人员考核。
培训相关事宜请与校苑老师联系,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88号缤纷亚洲二楼最西侧(人社局对面)校苑教育培训中心。电话:15305104011。
附件:安全员相关答疑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市建设局行政许可服务处A02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窗口电话:
6908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