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建党字〔2018〕23号
关于陈寒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寒北同志任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试用期1年);
孙艳艳同志任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试用期1年);
丁 伟同志任市盐龙湖饮用水源管理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试用期1年);
许永祥同志任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试用期1年)。
中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