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网 > 作风建设
关于印发《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局党委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并将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于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局组织人事处。2018年,局党委将对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处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核、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盐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的通知》(盐发〔2018〕2号)要求,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订2018年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2、与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5、配合支持市纪委、市纪委第九纪检监察派驻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推进作风建设

6、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不懈纠“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提升局系统人员思想作风。

8、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思想教育

9、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转化。

10、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11、深入开展“四前” 教育、“510”警示月教育活动和专题廉政教育。

(四)严明纪律规矩

12、各级党组织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3、严格执行好党委(总支、支部)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选人用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

14、各级党组织对照《准则》、《条例》要求,主动强化党内监督。

(五)选好管好干部

1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前征询派驻组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18、落实好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事宜。

(六)狠抓源头治理

19、严格按照局系统权力和服务事项运行防控机制要求,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管。

20、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1、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重抓对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干部选拔任用、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检查。

(七)严肃查处问责

22、严格对照《准则》、《条例》要求,从具体问题管起,抓小抓早、防微杜渐。

23、支持配合市纪委、市审计等部门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及同级转交、移交件。

2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二、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

2、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给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上1次党课。

3、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二)牵头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机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并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6、组织召开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

(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7、加强沟通协调,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凡是局党委会、局办公会、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均邀请参加。

8、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市纪委派驻组对局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拨付等进行监督检查。

9、对派驻纪检监督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制订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四)部署开展检查考核

10、研究部署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违纪亲自督办。

11、切实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在完成具体工作中强化党风廉政意识。

(五)弛而不息抓作风建设

12、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不懈纠“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3、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各项教育。

14、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15、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未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6、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7、按照“三解三促一加强”的要求,主动接待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局系统安全。

18、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身边人和亲属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履行“一岗双责”

1、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加强教育监督管理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

4、与分管范围内中层干部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5、抓早抓小,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三)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工作

6、加强沟通协调,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

7、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对发生问题的处室和单位进行纪律审查。

8、对分管范围内因派驻纪检监督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制订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9、按照局综合考核方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要求,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自觉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10、主动向上级纪委和局党委汇报个人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主动查纠“四风”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11、狠抓分管范围内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不懈纠“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2、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和督促直属单位开展各项教育,提升局系统人员思想作风。

  13、组织分管范围内认真查纠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制订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4、加强基层调研,经常性到直属单位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政风、行风建设。

(六)当好廉洁表率

15、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准则》,以自身良好的形象给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树立样子。

16、主动向上级及局党委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7、按照“三解三促一加强”的要求,主动接待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局系统安全。

18、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身边人和亲属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Copyright@ 2015 www.yanche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盐城市城乡建设局